机关党委、直属单位及入区企业党组织:
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,根据哈文明办《印发<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“颂歌献给党——爱国歌曲大家唱”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哈文明办发〔2011〕9号)的要求,党工委决定在全区开展“颂歌献给党——爱国歌曲大家唱”活动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红歌、赛红歌,唱响“共产党好、社会主义好、”活动要求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及内容
1、活动时间:2011年5月至10月
2、活动内容:以中宣部、中央文明办等单位确定的百首爱国歌曲为内容组织开展学、唱、赛活动。
二、活动方式及方法
1、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此项活动
2、有兴趣和优势的单位团队可由高新区推荐参加6月中下旬举办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“颂歌献给党——爱国歌曲大家唱”广场歌咏大会。
参加全市广场歌咏大会的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演唱曲目及报名表报高新区文明办。
联系人:赵帅
房 间:管委会北楼310室
电 话:88101715
附:市文明办《印发<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“颂歌献给党——爱国歌曲大家唱”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
哈高新区文明办
2011年5月11日
附件:
1. 市文明办《印发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“颂歌献给党——爱国歌曲大家唱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