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高开委党〔2011〕20号
关于调整哈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
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区内各单位: 根据工作实际,经党工委研究决定,现对哈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调整如下: 主 任:丛科明 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:刘 臣 管委会主任 钟 利 管委会副主任 刘明俊 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:由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,主任由高慧馨兼任。
2011年5月16日
附件: 1. 哈高开委党〔2011〕20号.doc